新华报业网讯 连云港一家外企安排职工超时加班,却不发放加班费被举报,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予以补发。4日,记者从连云港市有关部门获悉,这家外企329名职工应得的13.17万元加班工资,已于日前终获补发到位。
经该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,该企业由于近几个月生产任务忙,确实存在超时加班现象,但其一直以来没有及时安排加班职工调休,或按标准发放加班工资,此举严重违反了有关法规。为此,劳动监察部门在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劳动法宣传教育的同时,责令其按规定调整工作时间,改进考勤管理制度,申请报批不定时工种,并限期足额补发职工加班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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