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管理人员应该是主动工作和认真负责的,而不是像机器那样只是听人使唤。越是高级的和高层的管理人员,越应该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管理道德。那些旨在满足于达到低水平
目标的经理和管理人员,那些屡犯错误、消极疲沓的管理人员必须撤换职务,他必须离职,或者降职,或者免职。
当然,这种惩处并不是总味着不允许犯错误;并不等于说:凡是犯是错误的,都要予以惩罚。实际上,对于有上进心的人来说,失败乃成功之母。许多公司优秀的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优点并不是他们没犯过错误,而在于他们是为了
创新而犯错误的;因此,他们犯错误的次数越多,他们所积累的经验越丰富,而他们继续创新的可能性就更大。所以,并不需要要求所有的上层管理人员都不犯错误。相反的,应主张把那些虽未犯错误、但工作平庸、毫无上进心的人,从较高领导职位上调离出去。重要的问题不是犯不犯错误, 而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,看他是否尽到了自己的工作本份。
为了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,必须对管理人员的工作作出合理的、公正的评价。正确地评价他们的工作,估计他们的责任心,是对他们进行奖惩的基础,也是提升或调离他们的职务的依据。
任何一个办得好的企业,它的管理人员之所以能尽到管理责任,主要是因为它对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和公正地进行评价。同时,又有以此评价为依据,对他们作出恰当的奖励或惩处。凡是这样做的公司,它的各级管理人员就能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,他们能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,有上进心。他们很自然地在工作中展开了竞赛。久而久之,在该公司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传统习惯:以上进为荣,以消极平庸为辱。这种优良传统的形成,是企业的精神财富,是无价之宝,是财运享通,年年赚钱的基础。
但是,要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出正确的评价,必须有一整套的评价制度和方法。在美国和欧美各大公司中,往往要聘请心理学专家来主管对各个人的评价工作。
对一个管理人员的评价,必须是全面的和系统的。评价一个人的工作成绩,切忌片面性和主观性。因此,不要草率地根据一、两件事就对某个管理人员的品质、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作出判断。对一个人作出正确的判断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观察、检验和比较。
在进行评价的时候,要听其言,观其行。要把他所作出的实际工作成绩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。在一家公里里,首先要看他的工作是否推动了公司的发展,是否有助于公司完成它的目标。公司要特别防备那些只会说而不会做的人。要奖励那些埋头若干和认真负责的人。
在有些公司里,经常有些只会奉承阿谀,但又无工作能力的人。这种人,为了使公司重用自己,有时不惜吹牛说谎,诽谤别的优秀管理人员。公司应该他们升任高职,因为提升了这些人,就等于惩罚了那些真正一心为公司工作、认真负责的人。只会说花言巧语,但无实际能力的人,往往兼有说谎和诽谤别人的品质。因为他们自己既无实际工作能力,又想要获取要职,其唯一的出路便只能是说谎或诽谤别人。一个公司若纵容这些人,就等于用一堆垃圾堵塞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通道。因为让这种人担任管理职务,他属下或与之平行的人,就不能发挥作用,甚至会因此而埋没人材。
经常看到有些公司,由于用人不当,把那些只会说而不会做的人提拔到重要的管理职务上,造成公司内真正能干的人不安心工作,甚至纷纷要求离职。最后,使公司里自上而下形成一种说空话的作风,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也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性、创造性和积极性。长此以往,等于抽掉了公司的灵魂和活力,最终必将使公司亏损甚至破产。美国在亨利·
福特主管福特
汽车公司的年代里,就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。这一沉痛的教训,各间公司都应记取。
评价和估计一个人,首先应该把重点放在哪里呢? 是他的优点还是他的缺点? 是他的成功之处还是他的失败之处? 当然是前者,而不是后者。
众所周知,世上没有尽善尽
美的人。重点是所要寻找的优点,必须是公司所欠缺的、因而也是最急需的那种优点。比如,公司里技术人员齐全,原料充足,唯缺有
组织能力的经理。这时,我们所选择的经理人应该是有很强组织能力、有丰富的组织工作经验的人。假如,这家公司的生产、原料供应等都很好唯缺乏有销售能力的经理去推销产品,就要选择在推销产品方面有能力和有经验的人出任销售部经理。只要具备了我们所需要的优点,即使有其他缺点,也可以不影响对他的选用。在使用过程中,要使人尽其所长。我们选用一个人,主要是使他发挥自己的优点;至于他的缺点,只要不影响到工作,不影响到别人发挥积极性,就不必求之过严。
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是相对的,是发展变化的。这就是说,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,要发生作用,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。企业的管理组织的宗旨就是要创造条件,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优点,并尽可能地抑制其缺点。